国际关系学院2018年硕士生招生调剂公告




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,以下专业各有若干名额接受调剂。现将调剂信息公告如下,欢迎满足条件的考生积极报名。

一、接受调剂专业

   1.西方经济学(学术型)         2.世界经济(学术型)

      3.国际公共采购学(学术型)        4.英语语言文学(学术型)

      5.日语语言文学(学术型)   6.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(学术型)

7.应用化学(学术型)

8.法律(法学)硕士(专业学位)

9.法律(非法学)硕士(专业学位)

   10.电子与通信工程(专业学位)

  此外,我校有2名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,以上专业均可接收调剂

二、调剂条件

1.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“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A类考生)”。

2.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
3.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,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。

4.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(非法学)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,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。法律硕士(法学)专业只接收本科专业为法学(专业代码0301)的考生调剂。

三、调剂流程及时间安排

1.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,须通过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(网址:http://yz.chsi.com.cn)中的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报名调剂。

2. 我校将在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开通调剂后及时开通我校调剂系统并接收考生调剂申请。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中国研招网申请,我校不接受考生通过邮寄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出的调剂申请。

3. 经研招办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后,我校将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,根据申请人初试成绩的总分和单课分及其他相关情况,按照排名顺序向考生出发放“复试通知”。考生应及时确认“接受调剂”才能参加复试。

4.我校将于326进行调剂复试。请所有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于3月26日上午8:00到国际关系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大厅参加资格审核、心理测试和调剂复试。

6. 调剂复试结束后我校将及时向考生发出“待录取通知”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。不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。

 

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

2018年3月21日